连州市地处广东省北部与湖南、广西相邻,每年各种自然灾害频繁,为使全局干部职工明确任务,分清职责,协调统一,做好各种灾害的救助工作,特制定本应急预案。
一、救灾应急组织与任务
市民政局成立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。房乘石任总指挥、赵志辉、叶小红、胡永友任副总指挥,邵艳云、陈剑、成真相、肖土明、梁永泉为成员。应急指挥部的地点:设在市民政局救灾救济股。
应急指挥部的任务:负责各种自然灾害救灾救助的组织领导和协调,统一组织和指导灾区开展救灾救助工作,向市政府和省民政厅报告灾害总体情况和救助工作开展情况。
应急指挥部下设1个办公室和5个组:
(一)办公室
主任:赵志辉,成员:梁永泉、廖有带、黄勇峰、黎娇婷、谭钰,其它值班人员根据工作量临时抽调。
主要任务:负责各种灾害、汛期(每年的4月15日至10月15日)救助值班和救助工作,收集、整理、上报灾情,到自然灾害的现场进一步了解核实灾害进展情况,为指挥部当好参谋,提供决策依据。
(二)现场救援组
现场救援组分为三个工作组:
一组组长梁永泉,二组组长陈剑,三组组长成真相,各组组员根据工作量临时抽调。
主要任务:亲临灾区调查灾情,指导转移、安置、救济灾民等工作。
(三)救灾物资援助组
救灾物资援助组分为三个行动组:
一组组长成志强,二组组长肖土明,三组孔斌。各组组员在市局相关股室临时抽调。
主要任务:负责救灾物资采购工作,落实运送救灾物资的交通工具,救灾物资的运送、发放工作。
(四)救灾捐赠款物接收组
一组组长肖土明,组员:黎娇婷。二组组长唐海燕,组员:何洁婷。一、二组组员根据工作量临时抽调。
主要任务:一组负责接收、存放、统计送到民政局的救灾捐赠物资;二组负责接收、统计向灾区的慈善捐款。
(五)后勤保障组
组长:秦秋玲,组员临时在局人员中抽调。
主要任务:负责场地、交通等的保障,负责部门间的联系和救助工作人员的生活保障。
(六)宣传报道组
组长:邵艳云,组员:罗冬梅、何文静。
主要任务:做好救灾宣传报道和救灾救助新闻发布工作,组织宣传各地开展救灾捐赠情况,确有必需时联系宣传、文艺有关单位组织救灾捐赠晚会或其他捐赠宣传活动。
二、救灾应急步骤与方法
(一)灾害发生前夕
当气象预报我市将有某种灾害发生时,要做好如下工作:
1、指挥部办公室要密切注意动向,有情况时,安排人员昼夜值班,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。
2、及时报告救灾救济股长,股长要根据情况的缓急轻重决定是否报告市局领导。
3、预报有重大灾害发生时,指挥部要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对策,采取紧急措施。
4、除本级做好预防和救援准备外,还要立即用电话或明传电报通知各镇(乡)民政办,做好预防和救援准备,实施上下联动,分级负责,联合抗灾救灾。
(二)灾害发生后
当某种灾害发生后,要根据灾情的轻重程度,作出如下快速反应:
1、灾害发生后,各镇(乡)民政办要在灾害发生后的3小时以内,形成灾情报告和填写初步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表,上报市民政局。县级民政部门以后在每天9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的24小时内灾情,向清远市民政局上报。
2、指挥部办公室要密切注意灾情的发展情况,及时收集、整理、反映和上报灾情。市民政局在收到各镇(乡)灾情报告后,应在2小时内完成审核、汇总灾情数据工作,上报清远市民政局和本级市委、市政府,以后每日实行零报告制度。
3、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,县(市)、乡镇二级民政部门均实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,即自然灾害发生后,每24小时必须上报一次灾情,即使灾情没有变化也必须上报情况,直到灾害过程结束。市民政局救济股要及时联系各镇(乡)民政办,沟通和掌握灾害情况,并于每天10时之前上报清远市民政局。
4、发生大灾,要派现场救援组分头到各灾区调查灾情,指导转移安置灾民,帮助开展救灾救助等工作。
5、要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济款物,帮助灾区困难群众安排生活和重建家园。
6、救灾工作告一段落,要向上级报告灾害总体情况和救助工作开展情况,并适时上报救灾救助工作总结。
(三)救灾援助
当灾区需要市组织救灾款物援助时,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主持,立即召开指挥部成员和有关小组组长会议,通报灾情,传达上级指示,部署救援具体工作。
各有关小组根据指挥部的部署,作出如下反应:
1、指挥部办公室
要及时汇总救援工作情况,向上级民政部门、市委、市政府写情况报告,并按工作进展,随时要写出实时工作汇总、综合报告。
2、现场救援组
各组人员根据灾情做好出发准备,有必要随时奔驰现场,与当地干群一起开展救助工作。
3、救灾物资援助组
救灾物资援助组,要立即与相关的物资联系点联系,落实所需要的救灾物资,并按时送到指定的发运点;立即与相关的运输部门联系,按要求落实运送物资工具和发运时间。
4、救灾捐赠款物接收组
组织人员做好接收救灾捐赠款物的相关工作。
(四)救灾捐赠
当需要发动社会捐赠支援灾区时,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主持,立即召开指挥部成员和有关小组组长会议,传达上级指示通报灾情,拟定开展救灾捐赠的范围,部署开展救灾捐赠工作的具体任务。根据指挥部的部署,做好如下工作:
1、指挥部办公室,要立即代市政府起草开展救灾捐赠工作的通知送市政府审发,或市政府同意后以民政局的名义发。开展救灾捐赠工作后,要及时收集救灾捐赠工作情况,统计汇总,出信息、简报,向市委、市政府写报告。工作结束后,要通过新闻媒介公布捐赠名单,要及时写捐赠工作总结。
2、救灾捐赠款物接收组,要立即做好接收款物的准备:
(1)落实接收捐赠款物的地点;
(2)准备好接收捐赠款物的地点;
(3)与银行联系,请求帮助;
(4)联系运送捐赠物资的有关事宜。
3、宣传报道组,要及时与新闻单位联系,组织宣传报道。
(五)救助有关要求
1、负责自然灾害救助的各职人员,要迅速各就各位,按照灾害的发展态势和指挥部的总体工作部署,组织领导和协调好各方面的救助工作。
2、为了使救灾捐赠工作顺利地进行,要求工作人员对捐赠者做到热情接待,热心服务。
3、救灾捐赠款物接收后,要立即给捐赠者出具收据,并附一份感谢信;捐款要当天接收,当天汇总,当天送银行存入专帐。
4、要切实加强救灾款物的管理,落实专户专账专人管理,做到专款专物专用,严肃纪律。
5、救灾捐赠物资发运和救灾捐款的分配由指挥部统一调配,统一安排。